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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与我处举行“公证参与执行辅助事务工作合作协议”签约仪式

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与我处举行“公证参与执行辅助事务工作合作协议”签约仪式

      本月1日,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与我处举行“公证参与执行辅助事务工作合作协议”签约仪式。

       区人民法院院长曹天明、党委委员执行局局长张世军、执行局主持工作的副局长王化雨等、重庆市渝信公证处主任许科竞出席签约仪式。

       公证参与执行辅助事务是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,通过公证的监督职能,使得执行全过程兼具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,达到司法公正的目的。公证参与执行辅助事务有利于协助法官集中精力做好审判、执行工作,有利于推动社会纠纷解决资源的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。